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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開發(fā)區(qū)交警查獲一名酒駕網約車司機、車輛脫審 |
【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政企信息
發(fā)布時間:2023-12-0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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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時間2023年12月4日(農歷2023年10月22日),星期一訊:這位網約車司機真“刑”......。
我們常說
借酒消愁愁更愁
是因為一杯酒下肚后
原本傷腦筋的事情
不僅不會消失
還會在酒精的麻痹下
增加新的“愁事”……
案例簡介
2023年11月20日
晚21時許
開發(fā)區(qū)交警大隊一中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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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2023年12月4日(農歷2023年10月22日),星期一訊:這位網約車司機真“刑”......。
我們常說
借酒消愁愁更愁
是因為一杯酒下肚后
原本傷腦筋的事情
不僅不會消失
還會在酒精的麻痹下
增加新的“愁事”……
案例簡介
2023年11月20日
晚21時許
開發(fā)區(qū)交警大隊一中隊
在轄區(qū)設卡
開展酒醉駕專項整治行動時
在黃河路與嫩江路路口北側
依法攔截一輛
魯FA****9號小型轎車
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
駕駛人王某現場呼氣檢測
酒精含量為21mg/100ml
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經進一步核查
王某所駕駛的車輛
未按規(guī)定年檢,車輛脫審
本案例中
駕駛人是網約車司機
駕駛的是營運車輛
王某面臨的處罰
將會比普通酒駕更為嚴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駕駛人王某因飲酒后駕駛脫審的營運機動車,將面臨行政拘留15日、5200元罰款、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酒后駕駛的危害都多大
不用蜀黍再多說了吧
酒駕的成本很大
切記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煙臺交警提醒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駕駛人必須將交通安全放在第一位
營運車駕駛人
更應該承擔起安全責任
請大家
切莫僥幸、遵守法規(guī)
敬畏生命、敬畏職責
(來源:山東省煙臺市“煙臺交警”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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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今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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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25年06月11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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