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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陽交警查處酒后無證駕駛報廢車輛多起案例 |
【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政企信息
發布時間:2023-05-11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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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時間2023年5月11日(農歷2023年3月22日),星期四訊:“酒司機”不僅無證,還駕駛報廢車,拘留罰款沒商量!。
眾所周知,駕駛機動車必須得取得相應的駕駛證,車輛必須定期檢驗,可總有個別人,明知無證駕駛是違法行為,還貿然開車上路,更有甚者,無證駕駛報廢車輛上路。
典型案例
案例一
5月5日下午14:50分許,萊陽交警大隊指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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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2023年5月11日(農歷2023年3月22日),星期四訊:“酒司機”不僅無證,還駕駛報廢車,拘留罰款沒商量!。
眾所周知,駕駛機動車必須得取得相應的駕駛證,車輛必須定期檢驗,可總有個別人,明知無證駕駛是違法行為,還貿然開車上路,更有甚者,無證駕駛報廢車輛上路。
典型案例
案例一
5月5日下午14:50分許,萊陽交警大隊指揮中心經研判發現車牌號為魯F9***W的報廢車正沿龍門路由西向東行駛,遂指令轄區中隊設卡攔截。15:05分,民警在立交橋西將該車輛查獲。駕駛員董某稱,該車已多年未審驗,偶爾有事就開出來。當民警要求董某出示駕駛證時,董某稱未隨身攜帶。經系統查詢,董某并未取得有效機動車駕駛證,屬于無證駕駛。在詢問董某時,民警隱約聞到其身上有酒味,遂使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對其檢測,測試值為59mg/100ml,達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標準。
無證駕駛、駕駛報廢車、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最終,駕駛員董某被合并處以罰款3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報廢車已被依法收繳強制報廢。
案例二
5月6日10:10許,萊陽交警大隊指揮中心研判發現車牌號為魯YDR***的報廢車輛正在龍門路由東向西行駛,遂指令轄區中隊進行攔截。10:25,中隊民警在建材市場東門處將該車查獲。當民警示意駕駛員陳某出示駕駛證時,陳某支支吾吾一陣后無奈的說:“我沒有駕駛證”。民警通過管理系統查詢,確未查到陳某的駕駛證信息。調查取證后,陳某因無證駕駛機動車、駕駛報廢車輛被處以罰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報廢車被收繳強制報廢。
案例三
5月8日14時50分許,萊陽交警七中隊民警巡邏至譚格莊鎮駐地中心大街時,發現一駕駛輕型貨車的男子神色慌張,遂對其進行盤查。經查,該男子叫韓某,無機動車駕駛證,其駕駛的魯FP7***輕型貨車因多年未審驗已于2022年12月30日達到強制報廢標準。韓某稱,一直未考取駕駛證,但跟別人學過開車。今天打算出去拉點貨,沒想到會碰到交警,自知沒有駕駛證又開的報廢車,所以心里慌張,想趕快駛離。因無證駕駛、駕駛報廢車,韓某被處以罰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無證駕駛報廢車輛
是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存在嚴重的交通安全隱患
不僅是對自己的人身安全不負責
更有可能危及
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
無證駕駛的危害
無證駕駛是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是重大交通安全隱患之一。無證者大多未經過正規的培訓和考試,未取得駕駛證,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基本駕駛技能和安全駕駛心理,一遇突發情況驚慌失措、手忙腳亂引發交通事故,甚至車毀人亡。
擾亂道路交通秩序
無證駕駛人員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識,加之日常駕駛時規避執法檢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員、闖紅燈和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影響到其他交通參與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開展。
嚴重威脅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無證駕駛人員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和駕駛技能,不遵守交通規則,而引發交通事故造成對自己和他人的傷害,威脅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誘發違法犯罪
因諸多原因,無證駕駛人員往往欠缺合法駕駛必要條件,加之車輛本身來源不明、手續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誘發超員超速、闖紅燈、酒后駕駛等違法犯罪案件。
報廢車的危害
1
報廢車輛因為使用年限長,機件嚴重老化損壞,車輛操作靈活性、穩定性、制動性能等大大降低,極易釀成道路交通事故。輕者車輛拋錨、偏向、爆胎,重者制動失靈、致人受傷、車毀人亡,嚴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2
報廢車輛一旦發生事故,因無牌無證,駕駛人往往易出現肇事逃逸的現象,給交警部門偵破案件增加了難度。加之報廢車輛沒有參加任何保險,導致肇事者無力承擔賠償費用,受害者得不到應有的賠償。
3
報廢車使用年限長,發動機嚴重老化,耗油量明顯增多,排放污染物嚴重超過國家規定的汽車排放污染物標準,不僅造成能源浪費,而且嚴重污染了大氣環境,從而影響到人們的生活質量,不符合環保要求。
法律小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第一百條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對該機動車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如果車輛達到報廢標準應及時到車管部門進行報廢,切不可抱有僥幸心理駕駛有安全隱患的車輛上路。
同時,提醒廣大市民:
購買二手車時一定要購買手續齊全的車輛
切不可貪圖便宜購買報廢車、無手續車輛
希望每一位交通參與者
都能夠遵規守法,平安出行
請“持證上路”
(來源:山東省煙臺市萊陽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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