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煙臺公安提醒:這份免費禮品真的不能要 |
【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政企信息
發布時間:2022-11-07 19:15
|
|
|
摘要:北京時間2022年11月7日(農歷2022年10月14日),星期一,這份"免費禮品"真的不能要!
"你好,110嗎?南洪街某樓內出現了眾多老人,說是去免費領禮品,我感覺不對勁兒..."
近日
有群眾向煙臺市公安局芝罘分局
毓璜頂派出所報警稱
眾多老人突然出現在南洪街某樓內
正在領取免費的米面糧油等禮品
疑似存在詐騙行…
|
北京時間2022年11月7日(農歷2022年10月14日),星期一,這份"免費禮品"真的不能要!
"你好,110嗎?南洪街某樓內出現了眾多老人,說是去免費領禮品,我感覺不對勁兒..."
近日
有群眾向煙臺市公安局芝罘分局
毓璜頂派出所報警稱
眾多老人突然出現在南洪街某樓內
正在領取免費的米面糧油等禮品
疑似存在詐騙行為
接警后
民警立即趕赴現場
一場“交易”正在進行著...
在現場
民警發現不少老年人
看到有免費禮品拿
急匆匆的趕去“參會”
也有眾多老年人
已在現場等候多時
眾多老人集中在一間屋子里“聽課”
有的老人被單獨“約談”
而有的老人則在“會計室”
進行“投資”了
慣用“套路”,老人交出養老錢...
該公司以免費送禮品
吸引老人到店參加活動
通過講課、談話等方式
宣傳理財項目“投資”
投資額從5000元起步
不設上限,按月返利
投的越多,返利越多
收了禮品后
老人們的警戒心大大降低
于是便輕信
通過該“投資”可獲得所謂的“高利回報”
經過宣講
在現場
已有五位老人參與“投資”
識破“騙局”,守護老人“錢袋子”
民警果斷叫停了
所謂的“投資”行為
勒令該公司立即封存賬本
并對在場老人展開反詐宣傳
10月29日
該公司向五名“投資”的老年人
返還了全部“投資”款
法律看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在提起公訴前積極退贓退賠,減少損害結果發生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同時具備下列四個條件的,除刑法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許可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二)通過網絡、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信息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四)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未向社會公開宣傳,在親友或者單位內部針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不屬于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不法分子
常以免費領取禮品為誘餌
打著“高利回報”“健康養老”等名義
以中老年人群體為主要對象
有針對地實施詐騙
除此之外
下面這些養老騙局也要警惕!
記得多關心父母
常回家看看
我們一起守護他們的“養老錢”
來源|芝罘公安
(來源:山東省煙臺市煙臺公安)
|
|
|
免責聲明:
|
|
1、本站部分內容系網友投稿或編輯轉載,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2、本頁面內容里面包含的圖片、視頻、音頻等文件均為外部引用,本站一律不提供存儲。
3、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在30日內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或斷開鏈接!
※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系客服
|
|
|
|
|
|
|
|
|
歷史上的今天 |
|
今天是:2025年05月25日(星期日)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