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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整治丨龍口交警嚴查騎乘電動車不佩戴安全頭盔 |
【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政企信息
發布時間:2022-10-15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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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時間2022年10月15日(農歷2022年9月20日),星期六,專項整治丨龍口交警嚴查騎乘電動車不佩戴安全頭盔。
文明出行,從“頭”開始
騎乘摩托車、電動二三輪車時佩戴安全頭盔
是對生命安全的有效保障
交通安全不容忽視
事故背后的傷痛和殘酷
誰都無法承受
為進一步提高電動自行車及三輪車騎乘人員安全防護水平,促使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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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2022年10月15日(農歷2022年9月20日),星期六,專項整治丨龍口交警嚴查騎乘電動車不佩戴安全頭盔。
文明出行,從“頭”開始
騎乘摩托車、電動二三輪車時佩戴安全頭盔
是對生命安全的有效保障
交通安全不容忽視
事故背后的傷痛和殘酷
誰都無法承受
為進一步提高電動自行車及三輪車騎乘人員安全防護水平,促使廣大群眾自覺遵守法律法規,避免和減少交通意外傷害,近日,龍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對騎乘電動二三輪車不佩戴安全頭盔等違法行為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助力全國文明典范城市創建。
整治行動中,交警大隊充分發揮機關科室的職能作用,將科室人員整合5個整治工作小分隊,在東萊街道恒茂路口、利群路口、裝潢材料市場等主要路口開展對電動自行車、三輪車等小目標的綜合整治工作,對騎乘電動二三輪車不戴安全頭盔的采取首次警告、二次處罰的處理方式。通過系統平臺,將行為人的信息進行記錄,如再次發現有不戴頭盔的違法行為,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山東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的規定,對違法嫌疑人給予罰款20元的行政處罰。
查處同時,民警結合騎乘電動二三輪車不戴安全頭盔的危害和典型事故案例,對違法駕駛人進行安全教育,使他們認識到不戴安全頭盔不僅危及自己的安全還危及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不斷提高他們的交通安全意識。
為什么要戴頭盔?
電動自行車車速可達25km/h,事故發生時,對駕駛人的沖擊力很強,不戴頭盔的致死率遠遠高于其他因素。
01
關于佩戴安全頭盔問題是怎樣規定的?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
02
關于佩戴安全頭盔問題是怎樣規定的?
答:《山東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應當規范佩戴安全頭盔。
03
不戴安全頭盔如何處罰?
答:《山東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未佩戴安全頭盔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給予口頭警告,責令改正,并登記相關信息;再次違反且經責令改正仍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危害后果的,處以20元罰款處罰。
龍口交警提醒您:
請廣大電動車自行車騎乘人員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文明出行,遵法騎乘,龍口交警將持續開展電動二三輪交通違法專項整治,對不佩戴安全頭盔的,將依法進行處罰。
廣大交通參與者務必牢記
嚴格遵守交規、戴好頭盔
安全非小事
對自己負責也是對他人負責
(來源:山東省煙臺市龍口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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